計價貨幣
計價貨幣是指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用于相互計算和清償的貨幣 的債權人 美元的權利和債務,這一般是相同的結算貨幣如果雙方僅在合同中約定計價貨幣,則計價貨幣為結算貨幣。
自2003年10月1日起,中國 允許邊貿企業在與境外貿易機構進行邊境貿易時使用可自由兌換的貨幣、毗鄰國家貨幣或人民幣等方式進行計價和結算。不難理解,今天人民幣還不能完全自由兌換,但這并不影響它作為一種定價貨幣的使用。

?基本介紹 編輯本段
在一般的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價格是用一定數量的特定貨幣來表示的(例如每公噸300美元)通常,不再指定支付貨幣。根據國際貿易的特點,用于計價的貨幣可以是出口國貨幣進口國貨幣或雙方約定的第三國貨幣,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因為世界各國的幣值都不是一成不變的,特別是在世界上許多國家普遍實行浮動匯率的條件下,通常用于定價的各種主要貨幣的市值就更加不穩定。國際貨物買賣通常交貨時間較長,從簽訂到履行合同往往需要一個過程。在此期間,計價貨幣的市場價值會發生變化,甚至大幅波動,其結果必然直接影響進出口雙方的經濟利益。因此,如何選擇合同貨幣具有重要的經濟意義,是買賣雙方在確定價格時必須注意的問題。
除兩國之間有貿易協議和支付協議,且交易本身屬于上述協議的以外,必須以指定貨幣結算 進出口合同是可兌換的、定價和支付通過國際通用或雙方同意的支付方式進行。但目前這些貨幣的堅硬程度并不相同,發展趨勢也不一致。所以對于一筆具體的交易,一定要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盡量使用發展趨勢有利的貨幣作為計價貨幣。理論上來說,對于出口交易,用硬幣來定價更有優勢;但用軟貨幣給進口合同定價更劃算。但在實際業務中,用什么貨幣作為計價貨幣,也要看雙方的交易習慣、商務意向和價格。如果為了達成交易,我們不得不使用對我們不利的貨幣,我們可以嘗試以下兩種方式來補救:第一,根據這種貨幣未來可能的變動范圍,相應調整對外報價;第二,在可能的條件下,爭取訂立套期保值條款,規避計價貨幣的匯率變動風險。
結算方法 編輯本段
在合同約定用一種貨幣定價,用另一種貨幣支付的情況下,由于兩種貨幣在市場上的地位不同,有些是堅挺的(稱硬幣),有的疲軟(稱軟幣)兩種貨幣何時以匯率結算是一個關系到買賣雙方利益的重要問題。
按照一般國際慣例,如果按照支付時的匯率計算兩種貨幣的匯率,無論采用何種貨幣計價支付,都可以按照計價貨幣的金額收回貨款。對于賣家來說,如果定價貨幣是硬幣,支付貨幣是軟硬幣,基本不會遭受損失,可以起到保值的作用;如果定價貨幣是軟貨幣,支付貨幣是硬幣,他收到的硬幣就會減少,對賣家不利,對買家有利。
如果定價貨幣和支付貨幣之間的匯率在簽訂合同時已經固定,那么定價貨幣就是硬幣、在支付貨幣為軟貨幣的條件下,賣方在結算時收到的軟貨幣所代表的價值往往小于按合同日匯率應收到的軟貨幣所代表的價值,也就是說,對買方有利,對賣方不利。另一方面,如果定價貨幣為軟貨幣,支付貨幣為硬幣,則有利于賣方,不利于買方。
此外,在簽訂合同時,明確規定了計價貨幣與另一種貨幣之間的匯率,如果付款時匯率發生變化,將按比例調整合同價格。
選擇方式 編輯本段

1、選擇自由兌換貨幣自由兌換貨幣意味著國際頻繁支付和資本轉移沒有限制、不實行歧視性貨幣措施或各種商品 元人民幣的匯率,并在他國要求下,有義務兌換他國余額 美元的國內貨幣。自由兌換貨幣的使用有利于配置和運用,有助于轉移貨幣匯率風險。
2、在出口業務中盡量采用硬通貨
硬通貨是指從交易到收匯期間,匯率相對穩定并趨于上升的貨幣。
3、努力在進口業務中采用軟貨幣
軟貨幣是指從交易到支付外匯期間的匯率不穩定、呈下降趨勢的弱勢貨幣。
貨幣保值 編輯本段
為了防止從交易到收匯期間計價貨幣價值變動造成的損失,交易雙方往往會采取一些套期保值措施,以避免計價和結算貨幣貶值造成的損失,主要包括:
1、匯價加(減)值法,即添加所選貨幣值的變動范圍(減出)商品價格,根據貨幣變動幅度確定調價幅度。
2、匯率保值法。即以相對穩定的貨幣或綜合貨幣單位對合同金額進行套期,并根據支付貨幣調整套期貨幣的當期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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