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創刊于1987年,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主管、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主辦的法律類學術期刊。
據2020年6月《知識產權》期刊官網顯示,《知識產權》編委會共有顧問4人、編委29人;據《知識產權》2020年第5期期刊內頁顯示,《知識產權》編輯部共有責任編輯1人、助理編輯1人。
據2020年6月8日中國知網顯示,《知識產權》出版文獻共4099篇,總被下載2009993次、總被引51840次;(2019版)復合影響因子為3.553,(2019版)綜合影響因子為1.362 。據2020年6月8日萬方數據知識服務平臺顯示,《知識產權》文獻量為2609篇,基金論文量為818篇,被引量為35154次、下載量為215293次,根據2017年中國期刊引證報告(擴刊版)數據顯示,《知識產權》影響因子為1.98 。?

歷史沿革 編輯本段
1987年,《工業產權》創刊,刊期為季刊。
1991年,《工業產權》更名為《知識產權》,刊期由季刊更改為雙月刊。
2004年,《知識產權》編委會會議在中國知識產權培訓中心召開。
2011年,《知識產權》刊期由雙月刊更改為月刊。
2014年12月,《知識產權》成為中國原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第一批認定學術期刊。
欄目介紹 編輯本段
主要欄目
《知識產權》主要欄目為高層論壇、專題論述、學術研究、司法探討、百家爭鳴、工作實踐和國際知識產權,覆蓋專利、商標、版權、商業秘密、數據庫保護、國外知識產權熱點研究等方面的內容。
《知識產權》面向高校師生、科研人員、公司企業的知識產權工作者、司法工作者、廣大代理人、發明人等讀者群體。
人員編制 編輯本段
編委會
據2020年6月《知識產權》期刊官網顯示,《知識產權》編委會共有顧問4人、編委29人。
《知識產權》編委會人員 | |||||
顧問 | 任建新 | 姜穎 | 王景川 | 田力普 | - |
編委 | 王遷 | 元明 | 孔祥俊 | 馮曉青 | 劉春田 |
孫張巖 | 李揚 | 李琛 | 李雨峰 | 李明德 | |
李順德 | 吳漢東 | 宋河發 | 宋柳平 | 宋建華 | |
張平 | 張志成 | 張景利 | 陳燕 | 林廣海 | |
易繼明 | 索來軍 | 徐棣楓 | 郭禾 | 陶鑫良 | |
曹新明 | 崔守東 | 崔國斌 | 管育鷹 | - |
編輯部
據《知識產權》2020年第5期期刊內頁顯示,《知識產權》編輯部共有責任編輯1人(崔倩)、助理編輯1人(彭家新) 。
主要成果 編輯本段
收錄情況
《知識產權》是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來源期刊(2008年版、2011年版、2014年版、2017年版)之法律類核心期刊、中國社會科學引文索引擴展版來源期刊(2019-2020年) 。
出版發行
據2020年6月8日中國知網顯示,《知識產權》出版文獻共4099篇。
據2020年6月8日萬方數據知識服務平臺顯示,《知識產權》文獻量為2609篇,基金論文量為818篇。
影響
據2020年6月8日中國知網顯示,《知識產權》總被下載2009993次、總被引51840次;(2019版)復合影響因子為3.553,(2019版)綜合影響因子為1.362 。《知識產權》影響因子曲線趨勢圖(2003-2015年)
據2020年6月8日萬方數據知識服務平臺顯示,《知識產權》被引量為35154次、下載量為215293次,根據2017年中國期刊引證報告(擴刊版)數據顯示,《知識產權》影響因子為1.98(法律學綜合刊均影響因子為1.38),在全部統計源期刊(6670種)中排名第329名。
文化傳統 編輯本段
精神理念
《知識產權》遵守中國國家法律、法規,擁護并貫徹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秉承開展知識產權學術研究與交流、促進知識產權事業完善與發展的宗旨,堅持正確的辦刊方向,發揮在中國知識產權事業發展中的輿論宣傳和理論陣地作用。形象標識
投稿須知
1.文章應屬于知識產權法學理論研究、制度研究和實踐研究范圍,具有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具備學術性、前沿性、創新性、思想性;概念明確,資料準確充實,研究方法適當,論證充分,邏輯嚴密,引證規范。
2.文章正文字數不低于10000字,須有中英文版的標題、內容提要和關鍵詞。內容提要為200—300 字,應簡明扼要地陳述文章內容。
3.投稿應是作者尚未公開發表的作品,編輯部審稿期為自收到稿件起三個月,凡投稿后三個月內未收到采用通知的,作者可自行處理稿件。對擬采用的文章,在尊重作者原意的前提下,編輯可進行文字性修改;如涉及原則性改動,編輯應與作者協商。
4.投稿采用電子件形式,作者信息須完整準確,包括姓名、工作單位、職務或職稱、通信地址、郵編等聯系方式,文章得到基金項目資助的,請注明。
5.編輯部堅持學術誠實信用,反對學術不端行為,反對不標注原始出處地借鑒、挪用他人學術觀點的行為,反對數據造假行為,由此給期刊造成不良后果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6.凡擬刊用的文章,作者接到編輯部通知后,須提交引注出處之復印或掃描件,以資核實,以示嚴謹。
7.編輯部不收取任何形式的審稿費,請讀者謹防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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