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足彩競猜游戲規則
世界杯(電腦)足球彩票8強足彩競猜游戲是根據世界杯決賽階段比賽特點及賽程安排結合我國足球彩票發行的具體情況設計和開發的。以下為競猜8強玩法的具體規則:
第一條本規則依據《中國足球彩票發行與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制定。
第二條本規則所指"世界杯八強"足球彩票競猜游戲規則系足球彩票游戲方法之一。
第三條凡購買"世界杯八強"足球彩票者,均視為已知曉本規則,并接受本規則約束。
第四條本足球彩票以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總局彩票中心)選定的2002年世界杯足球賽為游戲媒介,由購票人從參加世界杯決賽階段比賽的32支球隊中,預測進入前八名的球隊結果。
第五條本足球彩票在第十七屆世界杯足球賽舉行期間發行一期,銷售期為2002年5月18日(08:00)至5月28日(18:30)。
第六條從參加世界杯8個小組32支球隊中預測進入8強球隊,構成"世界杯八強"足球彩票單式票。同一小組四支球隊中,限選不超過2支球隊。
第七條在同一小組限選不超過2支球隊的條件下,選擇超過9支(含)以上球隊即構成復式票。復式票選擇球隊最多不超過12支。
第八條"世界杯八強"足球彩票每注2元。
第九條本足球彩票每臺終端機可機選或自選銷售。
第十條"世界杯八強"足球彩票設1個獎級,即一等獎。
第十一條足球彩票預測結果與世界杯比賽結果對照,符合以下情況即為中一等獎:猜中前八強球隊(不計名次順序)。
第十二條足球彩票銷售總額的50%用于向一等獎中獎者支付獎金。
第十三條一等獎按照實際中獎注數平均分配獎金。
第十四條如一等獎未中出,則該獎金全部轉入足球勝負彩票調節基金。
第十五條單注彩票中獎獎金封頂金額500萬元,超出部分轉入足球勝負彩票調節基金。
第十六條本足球彩票以世界杯比賽結果為兌獎依據,世界杯比賽前八強產生次日,即2002年6月19日計獎,并將計獎結果在指定媒體公告。
第十七條封存數據與計獎過程接受公證人員監督,并由公證部門出具公證書。
第十八條本足球彩票的兌獎有效期為28天(自計獎第二日起計),逾期未兌獎者視為自動棄獎,不再予以兌付。
第十九條本游戲規則未予明確之事項,參照《中國足球彩票發行與銷售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本游戲規則解釋權屬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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