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高中
職業高中,屬于國家職業教育體系中的中等職業教育,具有與普通高中同等重要的教育地位。職業高中旨在培養高素質的技術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能夠具備從事某一職業或實現職業發展所需的職業道德、科學文化、專業知識和技術技能等職業綜合素質和行動能力。它是國民教育體系和人力資源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培養多元化人才、傳承技術技能、促進就業創業的重要途徑。
20世紀50年代,中國進入工業化階段,對技術人才的需求很大,因此開始提出職業教育,為職業高中的出現奠定了基礎。改革開放后,面對學生的就業困境,根據1980年發布的《中等教育結構改革報告》,各地開始將部分普通高中改為職業高中或在普通高中開設職業班,這就是職業高中的早期雛形。后職業高中得到了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幫助,解決了一系列辦學問題,實施了新勞動制度,發展迅速。1985年開始實施以點帶面的重點發展戰略,先后創建了一大批縣級、省級、國家級重點職業高中,為后來的職業高中建設提供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建設經驗。之后我國職業教育多次改革,職業高中明確辦學定位,讓學生全面發展,多次選擇成才。因此,在職業高中開設公共基礎課,包括必修課、限定選修課和選修課,旨在培養學生的思想政治素質、科學文化素養,對促進學生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截至2023年11月,中國共有3216所職業高中,包括2所中央部門、2200所地方公立學校和1013所私立學校。
歷史發展
起源
中國職業高中的出現是隨著中國職業教育的興起而逐漸發展起來的。上世紀50年代,中國在工業化進程中開始向蘇聯學習。為了填補人才缺口,國家重點發展培養周期短、人才實用性強的中等職業教育。中央和地方的工業、交通、農業、林業、財政和貿易等國民經濟主管部門建立了一些中等專業技術學校,培養技術和管理干部。經過幾年的建設,建立了一批近代中國沒有的地質、采礦、電器、鐵路運輸等中等學校,為日后創辦職業高中奠定了基礎。
20世紀70年代末,中國的教育開始出現問題。普通高中畢業生只能通過高考進入高等教育,而高校的錄取率僅占參加高考學生總數的5%左右。單一的升學途徑導致許多學生無法進入高等教育,面臨就業困難。從最初的中等專業教育、技工教育和農業中學(職業中學)相結合的中等職業教育體系到改革開放后出現的職業高中,我國的辦學水平經歷了一個由低到高的過程。1980年,根據《中等教育結構改革報告》的要求,將部分普通高中改為職業高中或在普通高中設立職業班。采取自辦或與相關業務單位(部門)合資的形式,充分利用原有校舍、師資和設備,業務單位(部門)還將為學校提供專業教師、實習場地和部分資金,為當時創辦職業高中創造了必要條件。職業高中隸屬于教育部門,重點培養第一產業、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一線操作人員。當時,職業高中畢業生沒有分配工作,沒有干部身份,也得不到上級行業企業的幫助。學生只能自己找工作。
發展
在職業高中的辦學過程中,遇到了許多困難。新設立的職業高中普遍辦學條件差,社會聲望低,但都得到了領導和有關部門的及時幫助和相關支持。到1986年底,為了創辦職業高中(班),有關部門發布了許多文件,以解決學校經費、學生就業和教師工資等重要問題。實行先培訓后就業的勞動制度,為職業高中學生就業開辟了道路,促進了職業高中教育的快速發展。從1980年到1985年,北京的職業高中從52所增加到200多所,在校生達5萬人。1987年,北京職業高中招生2萬人,占中等教育招生總數的51%,從1980年的3.5%增加到1987年的26.2%,增長了7.5倍。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隨著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的出臺,我國中等職業教育特別是職業高中取得了突破性進展。1993年的統計數據顯示,有8,403所職業高中,學生3,063,500人。
然后,在1997年,全國職業高中有了新的發展,學校總數達到8578所,學生人數增加到431萬。當年畢業生129.17萬人,在校生180.34萬人,職業高中成為中等職業學校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普通中小學教育、高等教育、中專和技校等傳統教育形式相比,職業高中是改革的產物,是一種從一開始就直接面向社會和市場并在市場變化中逐步發展的教育力量。正是這種獨特的發展環境,使職業高中成為20世紀90年代中國教育改革戰線發展中最活躍的力量。各地涌現出一系列成功的發展經驗和一大批日益成熟的學校。
重點職業高中建設
1985年5月,《中共中央關于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頒布,開始實施聚焦典型、支持重點職業高中發展的重點發展戰略。各級教育主管部門相繼建設了一大批縣級、省級、國家級重點職業高中,與重點中專、重點技工學校統稱為重點中等職業學校。各級政府投入巨資建設重點學校,建成了一大批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骨干學校。1990年,國家教委制定并發布了《省級重點職業高中標準》,共11章40條,對省級重點職業高中的審批、辦學條件、學校管理、師資、教學、畢業生安置、學習經費等作了詳細規定。到1995年,全國共有省級重點職業高中909所,國家級重點職業高中296所,分別占全國職業高中總數的10.56%和3.44%,是三類中等職業學校中重點學校數量最多的。
各地重點職業高中通過多年的發展實踐,積累了多元融合(一體化)辦學模式、雙重發展戰略(多元化辦學)、專業實體化教學管理體系、有益的內部管理、廣泛的聯合辦學、社會化辦學、規模化和集團化發展、積極的發展態度、質量為本、經濟為本(服務地方經濟建設)、德育工作體系化等豐富的發展經驗。為今后我國職業高中的建設和發展提供有力的經驗。
改革
2000年后,社會經濟快速發展,但目前的職業教育還不能完全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職業高中還存在結構不合理、質量不高、辦學條件薄弱等問題。為加快發展包括職業高中現代化在內的現代職業教育,黨中央、國務院作出重大戰略部署,職業教育改革創新發展相關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密集出臺,有力支持了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2014年,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要推動職業高中專業設置與行業需求相適應、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相適應、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相適應、畢業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相適應、職業教育與終身學習相適應,著力提升青少年就業能力。推進教育教學改革與產業轉型升級銜接,突出職業高中特色,加強校企合作育人。同時,擴大職業高中在專業設置與調整、人事管理、教師評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辦學自主權。學校應當依法制定體現職業教育特色的章程和制度,完善治理結構,提升治理能力。制定校長任職資格標準,推進校長聘任制改革和公開遴選試點。
2022年,中辦、國辦印發了《關于深化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和改革的意見》,重申了職業教育的定位,為職業高中未來發展指明了方向,即服務于人的全面發展,建立健全多形式銜接、多渠道成長、可持續發展的梯度職業教育培養體系,讓不同稟賦和需求的學生可以多次選擇、多元成才。
辦學模式
設置專業
為貫徹落實《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加強職業教育國家教學標準體系建設,落實職業教育專業動態更新要求,促進專業升級和數字化轉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修訂(制定)《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目錄》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職業教育遠景目標要求,在科學分析行業、職業、崗位、專業關系的基礎上,對接現代產業體系,服務產業基礎高級化和產業鏈現代化,統一采用大類、大類、專業層次分類,一體化設計職業高中分層專業,共設置19個大類、358個專業。
2021年起,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目錄和辦法,結合區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需要合理設置專業,職業高中也可按規定設置目錄外專業。
課程類別
職業高中旨在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開設公共基礎課是培養學生思想政治素質、科學文化素養的基本途徑,對促進學生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公共基礎課包括必修課、有限選修課和選修課。
必修課是國家根據學生全面發展的需要而設置的,所有學生都必須選修。包括思想政治、語文、歷史、數學、外語、信息技術、體育與健康、藝術、物理和化學為相關專業必修課。
限定選修課程由國家根據學生職業發展需要安排,學校根據專業人才培養需要選擇具體課程并安排教學。所有學生都必須完成規定的學分。包括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勞動教育、職業素養等相關課程。
選修課程包括兩部分:一部分由國家根據學生持續學習和個性化發展的需要安排,另一部分由學校根據自身辦學條件、辦學特色、學生多樣化需求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設置。包括各種校本課程。
課時:職業高中公共基礎課學時一般占總學時的1/3,不少于1000學時。原則上每課時45分鐘,18課時為1學分。學校可以根據專業人才培養的需要在規定范圍內進行適當調整,但必須保證學生完成規定的學分。
課程結構
職業高中公共基礎課的內容一般由基礎模塊、職業模塊和拓展模塊組成。基礎模塊是各專業學生必修的基礎內容。高職模塊是提高學生職業素養的限定選修內容。拓展模塊是為滿足學生持續學習和個性發展的需要而設置的有限或可選的選修內容。各專業學生均須完成必修內容和限定選修內容,并修滿規定學分。各地各校可根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結合本地資源、學校特色、教師特長和學生實際,自主開發拓展模塊中的任意選修內容。它的教學時間是根據實際需要設定的,一般是18小時的倍數。其中,外語包括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等。各職業高中自主選擇第一外語,也可根據自身條件開設第二外語。在校期間必須連續開設體育與健康的必修內容和有限的選修內容。物理是機械建造、電氣電子工程、化學工程、農業和醫學等相關專業的必修課。化學是醫藥衛生、農林牧漁、加工制造等相關專業的必修課。“其他”是有限的選修課,可以是職業模塊,也可以是拓展模塊。語文、數學、外語的限定選修學分為職業模塊,體育與健康的限定選修學分為拓展模塊。
高等教育
職業高考
職業高考又稱職教高考,是相對于普通高等學校(簡稱普通高考)的一種國家統一招生考試形式,是針對職業教育的一種專門高考。職業高考一般安排在每年的春季進行,而職高學生可以通過這種方式完成學業。目前,我國教育部已經逐步建立了職業高考制度。職業高中學生不僅可以進入高職院校,還可以通過職業高考進入本科學校。
職業教育高考采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測試模式。“文化素質”測試包括語文、數學和外語三個科目,而“職業技能”測試是對職業高中學生專業技能的測試。不同的省份有不同的政策,每次考試設置的分數也不同。例如,山東省“文化素質”考試總分為320分,“職業技能”考試包括專業知識和技能測試兩部分。專業知識滿分200分,技能測試滿分230分。高校將根據職業高中學生在文化基礎考試和職業技能考試中的成績錄取他們,并參考他們的綜合素質評價。高校將合理確定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在錄取中的比例,但主要以職業技能作為錄取的主要依據,且原則上比例不低于50%。
普通高考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遵守中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符合相關要求的人可以申請參加普通高考,因此符合要求的職業高中學生可以參加普通高考。報考普通高等學校的考生原則上按其戶籍所在省(區、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報名,一般于每年6月7日參加全國統一考試。
對口升學
對口教育也叫對口單招,即國家從高校招生計劃中選擇部分專業,拿出專項指標,將中職與高職、本科銜接起來,讓中職畢業生通過對口考試招生,進入普通高校學習。同伴教育的對象是包括職業高中在內的中等職業學校的畢業生。同等學力是指申請與高中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專業,有專科和本科兩種選擇。除香港、澳門和臺灣省外,中國所有34個省和自治區都推出了應用型入學考試。
高職單招
高職院校(含專科)自主招生(以下簡稱高職院校)。高職院校單招的對象是符合普通高考(含對口升學考試)報名條件并已參加高考的人員。根據國家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政策有關要求,各高職院校按照統一要求和普通高考有關標準自行組織考試。
各高職院校根據考生類別進行命題和分組考試。考生參考報名類別,包括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文化素質測試是按照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分別組織的,而職業高中考生是中等職業學校群體。職業技能測試分為面試和非面試兩部分。對職業高中考生,按照對口教育有關要求和招生院校、專業特點考察學生職業技能,鼓勵有條件的院校或相關專業進行實際操作測試。
貫通培養
貫通培養是中職、高職甚至本科院校聯合培養人才的一種模式。學生被分為不同的學習階段,各級學校根據學生的學業水平負責不同階段的教育。目前,貫通式培養模式可分為四種主要類型:中高職(3+2或五年一貫制)、中高職(3+4,三年中等職業教育和四年本科學習)、高等職業教育和中高職。職業高中學生可以采用貫通培養模式,在職業高中完成學業后對學業和技能進行評估,并在不參加統一入學考試的情況下升入高職學院或本科。貫通培養更適合醫學、機械等就業需求大且穩定、技能學習周期長的專業。選擇該專業的學生就業方向更加明確,可以更早地明確自己未來的就業方向和發展領域。
主要影響
國家層面
職業高中培養技術技能型人才,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撐,使國家人才結構趨于合理,較好地解決了“人才比例倒掛”問題。而且隨著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產業升級和經濟結構調整不斷加快,各行各業對技術技能人才的需求越來越迫切,特別是在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中,人工智能、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的深入應用對勞動者素質提出了更高要求。職業高中為學生提供職業教育和職業道德培訓,為我國提供高素質的服務人員、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從而緩解對人才的需求,促進國家經濟發展。同時,近年來,我國職業高中的人才培養標準和專業建設質量在國際上得到廣泛認可。例如,中國烹飪的國際教學標準已納入英國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的框架體系;吉布提的“魯班工坊”填補了該國沒有高等職業教育水平的空白;葡萄牙“魯班工坊”的建設,將中國特色的職業教育標準體系帶入西方發達國家。實踐證明,職業教育還可以傳播中華文化,深化中外交流合作。
個人水平
職業高中肩負著培養多樣化人才、傳承技術技能、促進就業創業的重要職責。他們以學生自身發展需求為出發點,尊重學生的自主選擇,不僅使學生能夠學習必要的專業知識和技能,而且有助于學生通過職業體驗形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樹立正確的職業觀、勞動觀和人生觀,培養學生職業生涯規劃、動手實踐和創新的意識和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為學生提供一條就業和深造的途徑。近年來,我國人才需求結構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國家急需數以億計的技能型人才。然而,我國就業形勢嚴峻,國家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嚴重短缺。職業高中向學生傳授某一職業的技能、職業道德和操作技能,使學生能夠擁有一技之長,拓寬他們未來的就業道路。
而且,職業高中受到國家政策的支持,學生有更多的升學途徑,因此他們有更多的選擇,如職業高考、對口高考、高職院校單招、貫通培養等。接受職業教育的學生不僅可以繼續深造,還可以找到工作,然后繼續深造,從而最大限度地增加學生多方面成長為人才的渠道。
體制保障
1996年《職業教育法》的頒布實施,對發展職業教育、提高勞動者素質、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它優化了職業教育類型定位,深入推進教育模式、辦學模式、管理體制和保障機制改革,增強了職業教育的適應性,為職業高中的建設和完善提供了制度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于2018年啟動了《職業教育法》的修訂工作,2020年形成了修訂草案,并于2022年4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職業教育法》規定,職業學校學生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安排實習崗位,接受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學生實習。接受實習的單位應當確保學生在實習期間享有休息休假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參加相關保險、按照規定接受職業技能指導;實習應簽訂實習協議,并給予適當的勞動報酬。接受學生在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實習的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侵犯學生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參加相關保險和接受職業技能指導等權利的,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